根据工作需要,松阳县国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工作人员,以购买服务方式,派驻到松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工地专职从事驻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驶员:服从管理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民爆物品的配送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各项管理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三检”、积极做好消防设施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2、做好押运的准备工作和装卸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运送过程中对所运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所押运的品种,数量无误。
3、押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车辆、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5、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混装车除外),不准载运不相关的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押运到用户仓库应办理交接手续,要求保管员清点品种、数量,在调度单上签字予以确认。
7、立即处理押运途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严防发生物品丢失,被盗和火灾爆炸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组织,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户口簿、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开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关技术证书;(2)报名表(附件1);(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需退役证。经资格审核检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