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亮点包括:鼓励电梯制造、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采用物联网、远程监控等先进的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上的水准。市政府对在电梯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市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电梯安全信息系统,实现电梯安全管理的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故障频发的,应当对本市同型号电梯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告知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同时报告所在地特种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或者变相分包、转包。
(一)来信请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710007